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政府领导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职责范围: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4、审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5、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6、确定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
7、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存贷倍数。
8、听取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监督的措施或意见。
9、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和风险管理。
10、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奖惩指标。
11、负责监督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