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宣传、贯彻和执行各项红十字会法规、条例,认真执行“五五普法规划”;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制定、实施上海市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市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命名、指导全市红十字医院、红十字护理医院、红十字居委、村、红十字服务站,现已建成全市红十字服务站2000余家,命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共70家;开展体现红十字宗旨的各项工作。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依法募集物资和款项,接受、处理境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配合上级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协助政府开展人道救助,帮助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及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制定、实施本市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的培训规划,培训、考核和命名本市群众性红十字救护队,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