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依法在本区范围内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市政工程管理、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部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执法监督科、勤务指挥科,下设执法大队及1个机动中队,另外18个乡镇设有乡镇城管执法中队(城桥中队、堡镇中队、长兴中队、陈家镇中队、绿华中队、庙镇中队、新河中队、新海中队、东平中队、建设中队、港西中队、港沿中队、竖新中队、中兴中队、向化中队、三星中队、横沙中队、新村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