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问:如在集体协商中,单位故意拖延,怎么办?
答:职工或企业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另一方的集体协商要求,或双方在集体协商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或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一方可提请上级工会、企业一方可提请企业方面代表进行指导。经指导仍未能达成一致的,集体协商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处理。集体协商双方未提请协调处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协调处理。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集体协商的,市和区、县总工会可作出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改正。企业拒不改正的,按照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该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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