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职工下班路上被违章机动车撞伤,该职工要公司报工伤。公司认为,他应找肇事者赔偿。要给职工报工伤吗?报了工伤,会影响社保的浮动费率吗?
答:应申报工伤。因为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工伤人员或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应予以相应偿还。根据本市规定: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纳入浮动费率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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