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工作状况恶劣,快递员因如何自我保护?
答:快递员的工作的确辛苦,为了能让客户早日收到快递,不论刮风下雨都在外面派件。不过正是因为快递员的岗位特殊性,据了解很多快递公司都为快递员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快递员一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作为快递员,应当在满足吃饭、休息等基本生理需求的情况下努力工作。作为快递公司,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体承受力,合理安排工作量。
如果员工遇到恶劣的工作状况,有多种选择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当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用脚投票”,立即离开该快递公司。
当我们看到“双十一”的疯狂,看到堆积如山的快递,看到快递员不分昼夜的派送等表象时,是否都会问一个问题:“既然业务那么多,每个快递员都那么忙,快递公司为什么不多招一些员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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