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问:新来的职工说不用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答: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坚持不订合同的,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操作,即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的,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