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加强帐篷露营地规范管理,促进我市帐篷露营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上海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有明确经营主体,合法经营、面向大众旅游休闲需求的,能够提供帐篷露营服务或空间的场地的管理要求,包括场地选址、场地经营、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
《办法》自2023年9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28日。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明确经营主体,合法经营、面向大众旅游休闲需求,能够提供帐篷露营服务或空间的场地。
总体原则
本市帐篷露营地的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文明生态、安全有序、融合发展”的总体原则,顺应人民群众旅游休闲体验新需求,兼顾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群体特殊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场地选址
帐篷露营地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依法依规使用土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湿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得改变林地基本属性。帐篷露营地应选择在安全区域,避让生态区位重要或脆弱区域,远离森林防火区、防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区。涉及基建项目立项审批和环评审批的帐篷露营地,其选址应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帐篷露营地建设与经营不应与河道管理范围、堤防工程设施产生冲突,且不能对河道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旅游重点村、郊野公园、存量建设用地、环城生态公园带、主题公园和开放休闲林地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划出露营休闲功能区,提供露营服务。
场地经营
帐篷露营地经营主体应规范登记注册,露营项目涉及食品经营、公共场所卫生、高危体育项目等需要审批的应取得相关许可证;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生产经营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发布游客须知,提供真实准确的宣传营销信息。
帐篷露营地经营主体或场地提供方应在帐篷露营地配备安保、保洁人员并在人流高峰期间加强巡查;应根据帐篷露营地空间容量和环境容量科学核定最大承载量,合理规划帐篷布局,配置充足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厕所等环卫设施,维持营地良好的卫生和生态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帐篷露营地提供停车、淋浴、生活用水、自动售卖等便民服务。
帐篷露营地经营主体或场地提供方应在帐篷露营地周边、主要出入口设置标识;应告知帐篷露营地空间范围、开放时间、活动内容、咨询投诉渠道、场地提供方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做好信息动态调整与发布。
更多具体管理办法可点击参看:《上海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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