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林先生、沈先生等人本在睿骋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游戏设计的工作。去年7月,公司开始欠薪,直到今年,他们才好不容易拿到了去年就该拿到的工资,但今年的工资又没着落了。他们还遭遇了社保欠缴、个人险入征信黑名单等问题。他们中的一员与企业对簿公堂,企业却又避而不见。无奈之下,他们只能走进本报,希望寻求帮助。
职工投诉:公司曾有欠薪“前科”
林先生、沈先生和陈小姐等5人先后于2013、2014年进入睿骋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作为一家从事网页游戏、手机游戏自主开发,代理运营的高科技企业,公司在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伊始,就承诺他们每人平均1万元左右的月薪。“这个薪资其实在游戏行业里属于中等水平,算不上特别高。”但是因为公司人事告诉他们,公司正在准备一个与海外公司合作的游戏项目,因此他们觉得这家公司的前景很好,能够一展自己的抱负。
刚工作的几个月里,林先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常,“公司虽然规模不大,20多人,但是大家也都和和睦睦的,平日里同事之间的感情也特别的好。”可是让人没有料到的是,2014年7月的一天,公司老总突然通知他们,公司需要搬址了。“那时候同事间还开玩笑说,是不是因为公司业务的需要,搬到了更靠近市中心的办公楼,方便办事。”但是到了8月,他的工资卡里并没有收到上个月的工资。“有的同事去问了主管,主管说公司上个月忙着搬址、和其他公司搞合作,就把工资这事给忘了。”主管的这一说法让他心生怀疑,搬个办公楼难道能影响工资的发放?工资这种每个月惯例的行为难道还能“忘”了?是不是公司遇到了什么问题?
林先生的这一怀疑随后得到印证: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短短半年的时间内,林先生和他的大多数同事再也没有收到过一笔工资,社保也没有再缴纳过。为此,林先生和沈先生屡次找到自己的主管和公司负责人成先生讨要说法,得到的却是统一的回复:“公司正面临一些资金状况,待股东协商后会补发欠你们的工资。”对于公司的这个回复,林先生不能理解:股东协商?这难道是要解散公司?“其实,要不是我当时手头上还有一个对外接口的游戏项目在跟进,我肯定就辞职不干了。”出于对项目负责的想法,他并没有在当时即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但是他也不停地催促公司负责人,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地还清拖欠的工资,“据我所知,当时90%的员工多多少少都有被欠3个月到6个月不等的工资。每个人平均1万元左右的月薪,算起来也有百来万元的工资总数吧。”
2015年2月13日,林先生等人终于收到了公司打来的所欠工资:“虽然是晚了一些,但总算还是等来了。”公司补发工资行为拉回了以林先生为代表的部分员工的信任。
申请仲裁企业不现身
虽然林先生等员工重拾了对公司的信心,没有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但是欠薪的情形又发生了。2015年4月,因为连续2个月没有收到工资,沈先生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我也没想要其他,只想拿到我这2个月的工资,然后离开公司。”
他告诉笔者,其实在2014年的时候,部门主管就曾“提醒”过他,公司的资金出现了一些问题,“主管通知我说一些手上的项目都可以暂停下来了。我问他为什么?他反问我一句:‘没钱做什么项目?’那个时候我就察觉到了公司运营上的异样。”2015年4月的一天,沈先生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负责人告诉他,公司碰到一些运营难处,工资会尽快打给他。“当时我就问了这个‘尽快’到底要多久?他们还是一味地敷衍我,说过了这段时间就会给了,让我不要急。”无奈之下,沈先生离开了公司。
离职后的沈先生通过和同事们的交流得知,公司里已经有不少人离职了,但是与他一样,也都没有拿到工资。“我两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也要2万多了,这对一个运营着的公司而言,确实不是一个太大的数字。但对我一个普通职工来说,真的是一笔很大的数字。”为了等这笔工资进账,这段时间他几乎是闲在家里。后来,他找到新的工作,却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公司迟迟未给自己缴纳今年的社保,同时自己的社保也未从公司里转出。“我去查了一下自己的社保记录,发现从今年3月份开始,就没有给我再缴过社保了。这也就算了,这点钱我可以自己缴。但是我4月份就已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他们怎么连社保都没有帮我转出呢?”
于是他在2015年8月向浦东新区劳动仲裁提出了申请。笔者在他的仲裁申请书中看到:“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支付的工资24000元(自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止)。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的社会保险。”当笔者问到他仲裁结果时,他表示:“不要说结果了,连人都没来。”
原来,在沈先生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委给睿骋公司发去通知,希望相关的负责人以及法人代表能够前来调解。可这份通知书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得到
回复。睿骋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迟迟不露面,这让沈先生没了办法:“我也找不到他们(公司负责人),仲裁也找不到他们,我的工资该怎么办?”
未缴个税职工险入征信黑名单
除了拖欠的工资以及未缴的社保之外,让林先生、沈先生更为烦恼的是他们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他们告诉笔者,税务局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公司前财务,要求把今年6个月所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交齐。
“我们公司的工资一般都是一月一报的,然后个人所得税是集体一起缴的。”作为公司的前财务,陈小姐表示公司“停薪”之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成了很大的问题。她告诉笔者,公司今年3月开始一直没有发过薪水,但是向税务局的报税工作却一直在进行。2015年5月,她接到了一个来自税务局的电话:“对方通知我说,如果再有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那么就会被纳入征信黑名单中,影响到所有人出国、学习、工作等一系列的个人信用问题。”谈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林先生也告诉笔者:“我们也想过自己去缴税,这样就避免个人信用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的问题了。但是税务局我们都跑了好几遍了,人家告诉我们这个是集体工资的税,是绑定在一起的,没办法个人单独缴。”这笔个税虽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林先生表示公司既然有报税的行为,那么就有义务帮他们缴纳个税。
面对公司拖欠的工资、未缴的社保和个税,林先生、陈小姐等人都对公司死了心。他们目前都预备找些零工以谋生计,但当问到为什么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时,他们表示现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找不到老板,讨不到工资,要是解除了劳动关系,工资更是没了着落。“那为什么不走法律程序呢?”他们觉得有沈先生仲裁失败的例子,即便自己选择走法律途径,最终也有可能不了了之。
公司回应:答应6个月内还清员工工资
笔者几次拨打公司负责人成先生的电话,但是成先生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笔者根据林先生提供的地址,找到办公大楼。前台告诉笔者,没有提前预约无法进入办公楼。辗转之下,笔者又联系到了成先生的助理,并把相关事宜告知,希望她通知成先生。
一周后,笔者再尝试拨打成先生的电话,终于联系到他。成先生表示,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他也正在尝试各种方法还清这笔欠着的工资。“欠薪这件事情也不是我主观故意造成的。”
他表示,在筹办公司之初原本准备2000万的启动资金,可是在刚投入了500万后,原始股东对于公司所涉及的游戏行业前景就不看好,因此就不再继续投入。这也就是员工没有拿到自己工资的原因。“当然,我也很为他们着急。
毕竟欠薪这种事情对他们、对公司都不是什么好事。”在成先生与其他公司的协商下,这才又获得一笔资金的注入。而这笔资金也被用在今年2月,偿还员工2014年下半年的工资上。
“现在公司的项目已经全部停止了。我也在积极地寻找可以合作的公司,看看能不能进行重组,把公司原有的一些资产变卖后,再来填补员工工资的这个漏洞。”他告诉笔者,自己准备在5-6个月内逐一还清职工的工资,“我也知道大概还欠10多人的工资,等公司重组完后我会一一还清的。”
另外,成先生表示,自己已经在9月底的时候把员工们的社保全部缴齐了,“我已经在国庆前帮他们把社保给缴了。这也是我个人先垫出的一笔钱。至于工资真的是要等公司重组完后才能付给他们了。”
职工回应:“千万不能相信他的话”
听到成先生的这番回应,林先生觉得十分无奈:“千万不能相信他的话”。他告诉笔者,他在今年4月时曾私下找过成先生,想讨要工资,结果得到的回复是:“8月份公司就会有钱进账了,到时候就能给你们补发工资了。”“你看,到现在都10月份了,不仅没有工资打来,甚至连他人也找不到了。”
无独有偶,8月份申请劳动仲裁的沈先生表示,对于成先生的说辞他已经不相信了。“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么仲裁调解、开庭的时候他为什么没有和法人代表一起出现?为什么在私下告诉我‘下个月会给的’。”他觉得,成先生每一次的回应其实就是在不停地拖延、回避问题。“只有他把工资给我,我才会相信他的话。”
至于成先生说到的9月底已经帮员工把社保给缴齐了的事,林先生更是觉得子虚乌有,“所谓缴齐,不是我们的社保,而是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打来电话告诉我们说,我们10多名员工的个税都已经缴了,不会再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即便如此,林先生还是觉得成先生个人的诚信已经没有了,“他一拖再拖的行为,完全就是在消耗我们对他的信任。”
专家观点:企业有困难应及时告知职工并拿出方案
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唐毅律师认为,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缔结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企业就应该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企业经营发生困难,应及时告知职工,拿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取得职工的理解和谅解,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发放职工的工资,保障职工的生活。
当然,如果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长期得不到解决,职工还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既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等。当然,职工也要保持冷静,千万不可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至于未缴社保事宜,由于劳动仲裁与法院不再受理,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社保征缴机构举报。
遭遇拖欠工资,职工协商无果可有四种选择
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袁永斌律师认为,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首先应该摒弃用人单位不付工资就是不对的想法,应该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法律将拖欠工资分成了“无故”和“有正当理由的”两类以区别对待。如果不明事由地维权,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所谓“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超过企业与职工约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即为不按月支付。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
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什么是“无正当理由”呢?哪些情况是有正当理由呢?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所以有些时候用人单位通过正常途径暂时延后发放工资,特别是经营状况不好时,劳动者应该予以谅解。
其次,在排除上述事由后,建议劳动者与单位充分协商。再次,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选择:
一.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四.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出于主观恶意拖欠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老板逃匿或拒不执行可走司法途径
袁永斌律师认为如果碰到公司老板逃匿或者拒不执行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首先,假如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老板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老板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其次,在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那么老板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减轻免除处罚。
不要“消费”员工的信任
辛辛苦苦工作,结果分文未得,这事搁谁身上都难以接受,本次“记者出击”聚焦的就是这么一件看似普通,却后患无穷的争议。说它普通,是因为欠薪欠保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较为常见,但其引发的“后遗症”却有很多:医保被冻结看不了病、欠缴公积金无法还房贷,更有甚者,维持生活都有困难。就像文中员工说的那样,或许一个人几个月加起来的收入对一个运营着的公司而言,不是什么太大的数字,但对于员工本人而言,有没有这笔钱却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
从欠薪这个问题上来说,无论如何,企业都有过错。
对于欠薪的理由,老板说是项目出了问题,资金困难,我们暂且相信事实确实如此,但经营有困难、资金短缺很多创业公司都经历过,就连声名显赫的马云也曾承认:“阿里巴巴最困难的时候,一度发不出员工工资”,但并不是所有资金困难的企业都会闹出员工连环告公司的戏码,原因就在于马云在最困难的时候,用自己的所作所为让跟随他的员工相信“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现在再反观这次我们采访的企业老板,电话不接、微信不答、QQ关闭,一次一次承诺,一次一次失信,久而久之,员工凭什么相信,今天没钱,明天没钱,后天就会突然有钱了?即使有钱了,员工又怎能相信这些钱会第一时间用在归还欠薪上?欠薪已经错了,老板再以这样的态度应对员工,也难怪他们心寒。
最后,我们再来聊聊这些员工的处境,既然这里干活了也拿不到钱,那么就不得不另谋出路了,结果却发现好不容易找到新工作,欠费未缴的社保难以转出,老板玩“消失”,办不了退工,另一出路也就断了。这头等米下锅,那头不供米,还断了“送粮”的路,就算脾气再好的员工也要闹上法庭了,毕竟这关系到的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如今,员工一次次被迫相信、被迫等待,已经触及底线,如果老板真像他所说的不是恶意欠薪,那么最起码,请做出老板的样子,拿出诚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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