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月15日,上海医保局发布了4则行政处罚案,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解放军海军第九0五医院被通报处罚。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8275元人民币。
上海市静安区北站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诊疗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34309.5元人民币。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医用耗材、自定标准收取费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97192元人民币。
解放军海军第九0五医院
该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提供与实际开展医疗活动不相符的结算票据,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有特殊限制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7662元人民币。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