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日前有网友留言,公司要对他进行随意调岗,是否可以拒绝公司的安排?如果公司就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解答来了——
假设案例中“不过矣”小伙伴是一家快消企业下属子公司的市场专员。由于总公司经营战略调整,要将原先两家子公司进行了整合,业务相近的部门也进行了合并。最近,HR通知“不过矣”,告知他的岗位已撤销,即日起转任到物流部门工作。那这种情况下,“不过矣” 可以拒绝单位的“调岗”吗?
部门合并后,可以给员工随意调岗吗?
在用工过程中,由于单位的原因导致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有变化的,建议单位作岗位有变化的,建议单位在调整岗位前先与职工协在调整岗位前先与职工协商,提出合理方案,协商一致后再按新的约定安排,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如果就“调岗”事宜双方协商不一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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