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崇明网讯 注意了!注意了!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在崇明区内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其他任何捕捞活动,请勿铤而走险,违法必究!
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保护本区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加强对本区内陆水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涉渔“三无”船舶常态化管理工作,今天(2月10日),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组织开展非法捕捞巡查工作。
本次巡查共出动渔政执法船只2艘,执法车2辆,渔政执法人员20人,巡查了南横引河等内陆河道,巡查过程中并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
禁渔期内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区农业农村委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110、59621692
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禁捕执法力度,常态化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内陆水域的渔业生态环境,不断加强内陆水域禁渔期日常检查,依法依责整治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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