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买车是件开心事,但万一在买车过程中碰到了骗子,开心事可就变成了闹心事。在崇明工作的一对姐妹就在买车过程中遇到了骗子,所幸报警后崇明警方用心侦办,为被害人追回了全部钱款。
2019年12月,在崇明工作的章女士和她妹妹打算买车,经人介绍章女士认识了自称是某铭汽车销售店销售员丁某。2019年12月29日,丁某微信联系章女士姐妹俩到上海闵行区某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
丁某告诉章女士,他所在的汽车销售店是一家销售综合店,最终买车还需到一级经销商4S汽车店。所以当天直接带她们到某景汽车销售店看车。在4S店里,章女士姐妹俩各自定了心仪的汽车,并当即转账给丁某3万元作为订金。
2020年1月12日,丁某和章女士姐妹俩约好到上海普陀区某弘汽车4S店签订购车贷款申请书及合同,姐妹俩随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丁某支付买车首付款和保险费共计33.2万元,丁某向两人开具了收据。
2020年春节过后,章女士接到丁某电话,被告知她们买车贷款贷不了太多钱,必须支付更多的首付款。带着疑问章女士姐妹俩又向丁某转账26.9万元。让姐妹俩没想到的是付了那么多钱后,丁某却借故疫情,不断延后提车时间,直至今年5月初全国疫情明显好转时,丁某还是说提不到汽车。
5月18日章女士姐妹俩实在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便向丁某提出申请退款,对方也表示同意,并说退款会在7个工作日内到账。7天后,章女士却没有等来退款。
5月27日,章女士电话联系不上丁某,便在微信里告诉他准备报警。看到“报警”两字,丁某迅速回复会在一个月内还钱。看到这样的回复,章女士心里更没底了,当天赶到丁某之前说的工作单位某铭汽车销售店,结果销售店经理告诉章女士,丁某早在2019年11月就已被公司开除,而丁某与章女士她们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假合同。章女士姐妹俩最后选择了报警。
公安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认真梳理案件经过,细致调看转账记录,并到3家汽车销售店进行深入调查,于6月29日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丁某对以某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身份诈骗章女士姐妹俩63.1万元购车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丁某于2019年11月被公司开除后没了经济来源。12月中旬章女士联系丁某后,丁某竟决定利用销售员的身份骗钱。
于是,丁某从文具店里买了收据、私刻了原公司发票专用章、带上以前汽车销售公司的废旧合同,约好时间带章女士姐妹俩到曾经有业务接触的另外两家汽车销售店看车、签贷款申请书和合同。
在顺利地骗到章女士姐妹俩的购车首付款和保险费后,丁某很快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丁某又借口贷款额度问题让章女士姐妹俩支付更多的首付款,期间又不断借口疫情拖着不提车,直至东窗事发。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诈骗的赃款已由他的家属全额退赔给被害人章女士姐妹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