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市人社局说,2020年1月1日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受疫情影响在6月1日后仍处于停工停业,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本市各类企业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又有哪些?
以工代训补贴困难企业
补贴范围
2020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2020年6月1日后仍处于停工停业,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企业复工后可根据申请补贴月份中均在岗的职工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其中,新吸纳的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按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方法
符合条件的本市企业以参保单位为主体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系统对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便捷化的键点单”式申请办理。
受理期限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特列提醒
同一企业只可申请一次以工代训补贴,同一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每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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