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勿以恶小而为之,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责任,但总有一些人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踏上犯罪的道路。日前,崇明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偷窃牛奶的案件。
2019年10月上旬,被告人张某结伙当时在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新东牧场过冷间工作的被告人郝某某和李某某,利用其二人的职务之便,同刘某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间,每天晚上驾车前往牧场偷窃牛奶,并将偷来的牛奶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王某。
2019年12月11日,被告人张某、刘某在偷窃牛奶的路上被民警截获,到案后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调查,2个月的时间内,几名被告人一共偷窃牛奶约90吨。
庭审中,5名被告人清晰地认识到了错误,并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五名被告人在法庭接受审判
崇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郝某某、李某某、刘某用窃取的方法,将光明乳业新东牧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明知牛奶是偷窃所得而予以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依法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郝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被告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被告人刘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法官提示,人人都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切忌因为一时贪念触及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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