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虽然大家都知道河豚有剧毒,但因其肉质鲜美,不少人仍然趋之若鹜,想品尝一口。由此,吃河豚中毒的事故时有发生。
崇明老季,因为有几次烹饪河豚的成功经验,去年12月,他受人请托,烹饪河豚带到朋友聚会上食用,导致一人昏迷至今。这位民间“大厨”老季,也因过失伤人,被崇明区检察院公诉。
2019年12月,在一次聚会前,老高想起朋友老季会烹饪河豚,便请老季代为采购烹饪,带到宴会上让朋友们尝尝鲜。老季在老高的请托下,通过朋友以200元的价格,从外省买来19斤野生河豚。
虽然知道河豚处理不当会导致食物中毒,但老季自持此前有过几次成功的烹饪经验,他相信这次也不会出意外。于是,老季便在自己家中将这些河豚处理烹饪后,带去了老高的宴会。
当晚同席人员食用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手麻症状。而东道主老高,由于食用量较大,很快出现了不适反应,当即赶去医院就诊。
48小时内,医生确诊老高为河豚中毒。这时候,老高已经呼吸心跳骤停、休克、高血压病、肝功能损害。
经鉴定,老高食用老季加工烹制的河豚后中毒,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截至发稿时,老高还在医院里昏迷不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年4月,崇明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被告人老季提起公诉。
崇明区检察院称,2016年开始,我国开始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俗称河豚)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并规定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应当按照河豚加工技术要求,去除有毒部位和河豚毒素,河豚可食用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经检验合格后附检验合格证才可出厂,同时严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河豚加工活动。
检察官提醒:不少人为了尝这一口鲜铤而走险,他们抱着侥幸心理,一方面觉得高温烹煮后毒性会消失,一方面觉得少量食用不会中毒,殊不知河豚毒素毒性比剧毒的氰化钠还要高,经过高温烹调也很难被破坏,0.5毫克即可致人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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