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在许多人的意识里猎捕中华鲟、大鲵(娃娃鱼)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犯罪,但逮几只野鸭并不会触犯法律,事实真的如此吗?
野生动物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必然要求。崇明有着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是亚太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驿站和栖息地,被誉为“候鸟的天堂”。2016年11月,崇明全域被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
法条链接
01【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小贴士:如果非法狩猎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面临更重的刑事处罚。
02“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03【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两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投毒药的方式猎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鸭,属于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明法院将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弥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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