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3月17日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智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到账后微信拉黑失联
浦东法院介绍,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黄智博在网络贴吧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1月31日被害人袁某看到信息后随即与黄智博取得联系。
黄智博谎称自己有大量现货口罩可以出售,为进一步取得袁某的信任,黄智博在网上下载虚假的身份证件、医用口罩图片、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打包及快递视频、扬州提货地址等,并将上述虚假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袁某,并以收取预付款的名义共计骗取袁某人民币11.7万元,后将袁某的微信拉黑失联。
被告人黄智博,原系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训练生。2月5日,黄智博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并于2月7日被刑事拘留。
2月17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25日,浦东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3月17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智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黄智博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全额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后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黄智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不宜宣告缓刑。
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黄智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且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曾参加优酷选秀节目
另据百度资料显示:黄智博曾是韩国Big Hit娱乐公司的练习生,并通过了CUBE娱乐公司的面试。
2019年,黄智博以乐华娱乐公司练习生的身份参加优酷的选秀节目《以团之名》,并成为星耀班的一员。在节目中,黄智博一直给人寡言少语的印象。因为第二期同公司队友周艺轩未能选择他加入队伍,黄智博最后只能进入赵品霖的团队,这一消息还在网络上激起了小小的水花。最终,黄智博因一名之差未能出道。
2020年1月,有粉丝拍到了黄智博前往《少年之名》(《以团之名》第二季)录制的照片。后因疫情影响,《以团之名2》延期录制,黄智博也回到了广东老家。
黄智博,出生于1998年10月1日,广东人。乐华娱乐前训练生。
2020年2月13日,乐华娱乐发声明回应旗下艺人黄智博利用疫情“卖口罩”诈骗被抓,称已与黄智博解除训练生合同。
2020年2月17日,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黄智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0年2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虚构出售口罩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黄智博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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