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卖
崇明休闲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费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闻资讯
工作生计
游玩问道
会员活动
直播娱乐
业务合作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2020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鼓励优先录用志愿者

2019-11-17 17:05    发布者:叶佳琦    回复:0    浏览:459
分享到: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此前的立法调研中,部分市人大代表反映,当前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众多,志愿服务信息数据互不联通,志愿者多头注册、重复注册、志愿服务记录重复录入等情况较为普遍,成为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

为此,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对接标准,依托市人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共享,实现全市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

同时,为了激励更多市民参与志愿服务事业,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对于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录公务员、招聘员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共服务机构等根据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优待。

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将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受到表彰、奖励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0 顶一下
如需发表您的回复,请先 登录 或 快速注册 。
回复总数:0

网友回复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广告位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崇明广告展示

查看关联商家信息

上海崇明岛城桥镇手拉手助残服务中心 南门手拉手心连心服务中心南门助残志愿者管理中心

0点评, 0留言, 1566浏览
人均消费:¥0 元
运营时间:08:00-20:00
运营状态:正常营业
联系商家 我要点评 留言
查看全部

主题其他资讯

我要问问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