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陆先生问:我们有个职工进公司也就六七年,一年前说有高血压,要请病假,结果到现在还不能上班。公司能否解除他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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