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读者小张来信咨询:我是单位的人事,经常有员工为了办理贷款等事宜要求我们出具高于其本人实际收入的证明。我们不答应,职工还颇有怨言,弄得我们很为难。请问如果高开收入证明,单位会有什么风险吗?
老马同志回复:确实,是会有职工要求用人单位高开收入证明,目的是为了在其出国、办证、贷款中得到便捷与利益,或者在一些事故理赔中实现利益更大化。但如此操作,确实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巨大风险,下面稍作分析。
一是单位出具虚假收入证明涉嫌侵权。如果银行根据这些收入证明为申请人发放信用卡或者批准房贷,却造成了损失,单位将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单位很难证明自己不是故意的,且事先没有跟员工串通一气。
二是公司日后贷款受限。根据银行业内规定,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公司,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所以,如果公司上了银行的“黑名单”,那么对于公司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势必对日后的生产经营带来麻烦。
三是产生劳动纠纷时被动。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公司出于好心为员工开具了收入证明,当时职工也心存感激,但日后一旦有什么矛盾,或者员工认为公司终止、解除不当而对簿公堂时,有的员工会拿着工资证明要求公司补发工资或者补缴社保。
包括有的员工认为交通事故误工期间与企业有劳动关系,要求企业补足收入和社保差额并以此作为上班后的收入标准予以支付。
虽然企业可拿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银行工资流水、明细来说明,但员工也可以说,劳动合同只是基本工资,银行流水只能证明公司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并不能说明每月都已经足额支付时,单位就彻底被动了。
四是承担伪证责任。因为对簿公堂时,单位只能根据自身逻辑辩解是高开了收入证明,与实际收入不符,那么根据有关法律,诉讼相关人伪造证据,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注意到,有的单位为了避免风险,还想出一招,即让员工自己写申请,说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要求公司虚开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并声明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
但这样的申请,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员工说,受公司协迫才写的这个申请,否则单位将不给出具证明。这个时候单位如何自圆其说?
更何况所谓“不得因此主张任何法律权益”也是无效的,员工有没有什么权利,需不需要维护,这是法律和员工自己决定的,企业根本无权强制性取消。所以如实出具收入证明是企业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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