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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不加薪加班成值班该怎么办?

2015-09-12 21:20    发布者:马永卿;崔蔚    回复:0    浏览: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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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不加薪加班成值班该怎么办?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每周六,职工都按照公司规定到岗上班,然而,讨要加班费时,公司却说职工是值班,没有加班工资。明明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却让职工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日前,刘先生来访本报讲述了他的遭遇。
据刘先生反映,他于两年多前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不少连锁门店。一开始,他只是门店的一个普通员工,工作一年后,因工作表现优异,他被提升为店长。但随之而来的责任也大了许多,整个门店的业绩考核都压在了他身上。按照公司规定,他经常开门前就要到岗,等到门店关门后才能离开,每周六他还得按照公司要求到岗上班。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加班加点,工作责任也不轻,可是当了大半年店长的他,拿的工资却还是普通员工的标准。他记得劳动合同上明确,薪酬随岗位而变动,他还听说其他门店店长的工资都是随岗位变动的,唯独他一人如此。为此,他向公司反映了这个情况,要求给个说法。公司副总让他去人事部面谈。他找到公司人事部后,人事经理却拿出一份《离职申请表》让他签字,说公司无法满足他的要求,他若不满意公司的报酬,可以选择自己走人。公司如此薄情寡义,刘先生觉得没有必要再工作下去了,当即便在《离职申请表》上签了名,并提出结清每周六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之后走人。可人事经理拿出公司规章说,周六上班属于值班,是不用支付加班费的,希望他搞清概念。刘先生想不通,自己周六和平时一样上班工作,怎么就变成值班了呢?而关于补偿金,人事经理则拿着他的《离职申请表》说,职工自己不做,申请离职,哪来的补偿金一说?
上海阳光卓众律师事务所尹维耀律师表示,公司人事经理说法是不对的,操作也不妥。首先是加班费问题。“值班”与“加班”虽然一字之差,但实质差别很大。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者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工作。加班则是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一般是属于生产经营需要。关于值班问题,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调整,而加班费标准是严格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根据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其在周六从事的都是其本职工作,所以不应视其为值班,即使单位假以“值班”之名也不能改变其“加班”定性。其次,经济补偿金问题。根据规定,如果出现法定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现在单位想逼职工自己走人,无非是为了赖掉一笔经济补偿金。而刘先生自以为离职是公司所要求的,应该会给他补偿金,实际是落入单位的陷阱。最后,升职加薪问题。无论是从其他店长薪随岗动,还是合同约定都表明,刘先生的薪水应该随职务相应增加,否则有违同工同酬原则。
尹律师建议刘先生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报酬,要求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状况,补足工资差额。至于经济补偿金,由于证据的原因或许不一定支持。所以尹律师希望劳动者吸取这样的教训,今后面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咨询准确之后再签字,不要轻易地处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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