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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海高空坠物有什么法律规定谁的责任?

2019-07-27 09:41    发布者:裘颖琼    回复:0    浏览: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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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期,申城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期,申城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上海将从信息技术、机制完善等方面着手,做好建筑外墙、玻璃幕墙、建筑物外挂件、空调外机等房屋管理方面的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上海加强重点风险源排查整治,已对9151个物业小区的22.3万幢房屋建筑进行了高空坠物隐患风险排查。

上海已建成“上海市建筑幕墙管理平台”,已有约6400幢玻璃幕墙建筑纳入平台监管范围,约占总数一半。

对于空调外机、晾衣架、雨棚、花架等业主自行搭建的外立面附加设施,上海也将全面排查存在的破损、变形、连接不牢、废弃等问题,并督促设备所有权人整改。

“我们规定住宅小区外部附属设置,从今年开始纳入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的必选项目。”上海市房管局副局长冷玉英透露,《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已初步完成,正在征询社会及各单位意见。

其中规定,对包括门窗在内的住宅小区外部附属设置,将实施强制定期检测制度。自有部位由业主负责,公共部位由小区纳入正常修缮改造范围。

上海将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等原则,明确隐患处置主体责任,明晰管理部门职责。

对因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引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作为维修实施主体。对原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无法追溯的,由区政府托底先行处置;对因房屋自然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足等引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问题,业主为维修实施主体。

相关维修工作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维修、销项管理,形成管理闭环。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等单位,将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并采取限制房地产开发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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