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没刮风,没下雨,也没爆水管,但是,住在宝山区高境镇高杨佳苑某号二楼的崔女士家中却是水漫金山。当时,她刚花费几十万元装修完,浸水后损失惨重。记者调查时,物业方面称,该处已多次“泡汤”,建议崔女士起诉楼上20多户居民。律师则认为,索赔有难度。
7月17日中午,天气晴朗,但记者赶到高杨佳苑时,崔女士楼下的走廊和楼道里都是水渍。一楼楼道低洼拐角处,简直成了“池塘”。一楼居民家地面湿哒哒一片,厨房吊柜里,水滴仍然在不停“嘀嗒”。
一楼的水来自二楼。走上楼,状况比一楼更令人吃惊,走道特别湿滑。居民家里,餐厅、厨房、卧室等处地板均泡在水里。居民家人一簸箕一簸箕地舀水,但水面下降速度却很慢。
“早知道就不买这房子了!”业主崔女士含着眼泪说,买这套房子花了约600万元,辛辛苦苦装修又花了几十万元,保洁工作7月15日才做完。“我们原来准备等散发一阵子装修味道后就入住,没想到,一天还没有住,就变成了这幅模样。”更令崔女士意想不到的是,这些水,不是来自水管爆裂,而是从厨房下水道反溢出来的。
原来,崔女士这套房子的厨房下水道,一楼独用,二楼与上面的20多户居民合用一根。由于下水道堵塞,楼上居民家的厨房污水,就从她家厨房反溢出来了。
事发后,上海高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高家园管理处立即派人疏通下水道排水,但是,崔女士面临的损失已经难以挽回。
由于厨房反溢污水系下水道堵塞所致,崔女士希望物业公司给个说法。上海高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高家园管理处主任朱德龙称,每半个月到一个月会疏通一次下水道,已经尽了责任。他建议崔女士以高空抛物作类比起诉楼上所有业主。朱德龙同时透露,崔女士买的这套二手房,原来已遭受过两次“水灾”。
业内人士认为,物业服务是依合同约定的市场行为,物业公司是否应对下水道反水一事担责,首先应看其物业服务合同,里面有没有写明疏通下水道的职责;同时也要看其是否依合同约定疏通下水道。
记者拨打上海物业服务热线962121时,接线人员回应,遇到类似情况,居民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确定责任方。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星海律师认为,若物业公司未能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时疏通下水道,未尽相关义务,则应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业主损失;若能查明下水道堵塞是由楼上某个业主使用不当所致,该业主应承担责任,但是,查实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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