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去年四个月的高温费发了吗?今年6月的高温费准备何时发?
虽然申城至今尚未出现一个高温日,但按照规定,今年的高温费计发应从6月开始。那么,企业执行的情况究竟如何?
昨天上午,本报夏令热线记者跟随嘉定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上门针对辖区内部分去年高温费发放存在投诉和举报的“问题企业”,回访核实、告诫指导。
“该属于职工的高温费,要按时保量地让他们拿到手!”嘉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建业告诉记者,今夏期间,类似这样的“回头看”和“敲警钟”将成为常态,从而督导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高温权益不受损。
记者跟随发现,这些“问题企业”今年尚未出现明显违法现象,但在发放的部分细节上依然有些“稀里糊涂”。
没出现高温日也要发
“6月好像没出现高温日,是不是也要发?”在精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颇有些“惴惴不安”地问道。
监察员罗春初立即指出,按照通知要求,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过去的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
“今年6月虽然没有出现高温日,但6月4日和6月28日的最高气温都超过了33℃。”罗春初明确表示,因此对于企业的户外工作职工及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将温度控制在33℃的室内工作职工而言,6月的高温费还是要发放到位。
据了解,精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去年就是因为高温费漏发遭到职工投诉,之后企业明确表示,已将遗漏的金额全部补发给了职工。
“请拿出你们的发放凭证和职工领取签名。”监察员缪永哲要求其提供高温费发放的记录,经过仔细核对,17名职工共3400元的高温津贴的确已经到位。
“那么,今年6月的高温费你们准备何时发放?”面对缪永哲的提问,人事部门负责人吴先生表示,企业每月的工资是在25日发放给职工,“我们肯定会准时准确地发给员工,今年不会再出错了。”
缪永哲进一步建议,虽然高温费的每月发放并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但希望你们能够早一点发给职工,不要每次都在月底,例如在每月5号就可以发放,这样对于员工来说,也更能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单方面公示缺乏民主性
“你们去年的高温费是一次性发放的?”在上海云飞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听了人事的汇报,罗春初皱起了眉头。
虽然按照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并未对高温费的发放方式做出详细规定,但罗春初告诉记者,原则上建议企业还是要坚持按月发放。
“如果职工在这四个月中出现离职,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就会容易引发劳动纠纷。”罗春初告诫企业人事,希望单位能够进一步就此进行优化。
而在沟通中,另一个情况引起了劳动监察队员的重视。该公司公示了一张“高温费发放公告”,公布了企业内能够享受高温补贴的各级岗位,其中包括总经办、行政办、财务部等部门,这些部门办公室有空调,但部分工作人员仍会不定时存在外出、车间巡视等涉及高温作业的情况,按照公司公告这类人员均不发放高温费。
罗春初指出,按照最新规定,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不能企业仅仅单方贴出一纸公告,既没有通过职代会,也没有经过工会,缺乏民主性。”
对此,企业人事部门表示接受督导意见,立即着手予以改进。
一年追讨高温费53万
嘉定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建业告诉记者,为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每年劳动监察部门都会对企业进行高温费发放的检查,今年更是针对去年的“问题企业”,开展了“回头看”和“敲警钟”。
据了解,嘉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每年的7月至10月期间,均会组织开展高温费专项检查活动,针对排摸到的涉嫌未按规定支付高温费的企业开展检查。自2018年8月至今,共计检查单位75户,发现违法企业27户,涉及员工1469人,为劳动者追讨高温津贴5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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