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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无偿赠与他人要缴房产偶然个人所得税?

2019-07-03 09:14    发布者:邵未来    回复:0    浏览: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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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税率为20%。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进行明确。公告提到,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税率为20%。

房产继承: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但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税务部门在解读时表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原来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现在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仍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5年内出售继承房产:仍需交个税

对于继承人而言,处置继承房产的方式也会造成不同的税负成本。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桦宇表示,如果继承人名下已经拥有房产,在选择出售这套继承房产时,将要负担税率为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继承人名下仅有这一套房产,则分两种情况,继承人在5年内将此房屋出售,则需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只有继承人的这套继承房产满足满五年且唯一的条件时,免征个税。

总结来说,个人在出售满足“满五唯一”条件的房产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依旧适用。据一位房产中介透露,一些继承的房屋在实际销售中,中介会和购房者明确该套房子有20%的“继承税”,需要下家承担。这个“继承税”,其实就是个人所得税。他也表示,这部分税负基本都会转嫁给下家承担。

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出台以后,有不少网友纷纷发出疑问“个税不交是不是要交遗产税?”“这个文件出台,是不是意味着遗产税也没有了?”

资深税务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文件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其中只是第二条涉及到“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亲属的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这个和遗产税是两回事,且遗产不仅仅只有房产一种形式。

那么我们国家是不是真的要出台遗产税了呢?早在2017年的两会前期,曾有一篇名为《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深圳公布预开征试点政策》的微信文章在网上热传,“遗产税”成为当年两会的热议焦点。甚至有政协委员就遗产税的起征点提出议案。2017年8月21日,财政部在其官网正式发文回应提案,文件中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王桦宇表示,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根据这一条款,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发文明确了十项按照“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税改以后,取消了“其他所得”这个项目。此次公告就将原税法下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收入进行了重新梳理,将部分收入调整了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部分则进行废止。
截至目前,立法机构、财政部均没有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更新政策文件。就目前而言,我国从未开征过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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