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一张监管函意味着“相互保”产品违规问题已有盖棺定论。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2019年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信美人寿保险相互社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两项违规,累计被罚93万元。而信美人寿收到罚单与此前火热一时的“相互保”产品有直接关系。
“相互保”收到监管函
据罚单显示,信美人寿在“相互保”业务中通过产品参数调整的方式改变了产品费率计算方法以及费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此外,信美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上述两项违规,时任董事长以及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以及相关负责人累计罚款93万元。
资料显示,信美人寿是国内首家成立的相互人寿保险组织。其注册地为北京,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要发起会员为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国金鼎兴、成都佳辰、汤臣倍健等九家企业。
据了解,“相互保”产品宣称“0元加入,最高享受30万元保障”。结果10天内加入成员超过1000万,一个月内加入成员超过1860万,单一一款产品能引来如此庞大的客户量和流量,令传统保险业侧目。不过在2018年11月末,蚂蚁金服宣布将“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升级原因是信美人寿受到监管约谈,信美相互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名义继续销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
网络互助计划不是保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将网络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混为一谈”是这类产品的问题所在。
近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互联网人身险报告》认为“相互保”问题出在产品创新不当。该报告指出,“相互保”产品将网络互助计划伪装成相互保险,虽然短期内吸引了大量客户投保,但涉嫌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报备的条款费率、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而被监管叫停,给公众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也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
简单来讲,相互保险是有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行为,需要事先设立资金池,基于精算和统计定价,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后可获得理赔。而网络互助计划是一种社会信用契约,具有公益慈善性质,成员发生风险后,赔款主要来自成员间的筹款互助,分摊额度也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减发生变化。
高吸引力带来追随者
但从市场反应来看,在蚂蚁金服将“相互保”这一保险产品“升级”为“相互宝”互助计划后,产品仍受到市场欢迎,值得注意的是,新的“相互宝”产品是由蚂蚁金服独立运营,与信美人寿无关。数据显示,大病互助计划“相互宝”在成员数量超过5000万,平均每1分钟就有近200人加入。由于成员数量众多,所以互助金每人的分摊金额往往只有几分钱。
同时根据数据分析来看,“相互宝”的5000万成员中,有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而已经获得救助金的24位成员中,也有一半来自低线城市和农村,大部分是儿童和外出务工人员,最小的只有2岁。客观上,该产品有助于缓解低收入家庭的大病致贫风险。
此外,该类网络互助计划也引来追随者。例如,滴滴打车APP于今年1月2日上线“金融服务”频道,同时推出“点滴相互”,除了0元加入,还宣称最高互助金额为50万元,截至目前已超过50万人参与。而在本月,电商巨头苏宁也推出了“宁互宝”互助计划,目前处于项目内测阶段。
互助计划仍存监管盲区
不过,改造后的网络互助计划就完全进入到监管安全区了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改造之后的网络互助计划,如果产品和保险公司无关或者和保险产品没有连接的话,就不属于银保监会的监管范围,银保监会监管的是保险产品,至少目前来看,网络互助计划不是由银保监会来监管。
另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的网络互助计划,除了公司内部进行自觉地监管外,外部监管还处在比较模糊的境地,亟待出台相关政策。
同时,“相互保”这一案例也给业界带来一定启示。朱俊生谈到,例如在接下来的发展中,网络互助计划本身何去何从、是否要纳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同时,监管部门在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促进创新之间,要保持一个怎样的平衡。此外,保险公司如何利用金融科技或者保险科技依法合规地去对新的渠道和新的商业模式进行探索等等,这些都是值得去考虑和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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