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6年8月,一名刚休完产假的新妈妈李某走进了“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
李某刚复工不久,在申领生育津贴时她发现,只有区区1.5万余元。从2011年入职,由于表现得到公司认可,她先后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工资也从原来的两三千元一路上涨至1.5万元/月,按理说,她的生育津贴不该只有这些。李某找到公司的人事询问缘由,才知道原来公司并没有按照她15000元/月的工资标准作为基数进行社保缴费,导致李某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金额远低于实际收入。
面对这种情况,毫无维权经历的李某不知该如何是好,她想听一下专业的法律意见,于是找到了普陀区“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
工作室的调解员一边安抚这位新手妈妈的情绪,一边告诉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所以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补足差额。然而当李某向公司提出请求时被公司直接拒绝了,几经交涉无果,无奈之下李某提出了劳动仲裁的申请。
然而,在立案后,李某发现,她与公司签订的几份劳动合同中,在劳动报酬一项都只标明为2300元/月,虽然她的实际工资远远高于这个数字,但自从2014年起,公司每月除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2300元是通过银行转账外,其余部分都是现金发放,手里既没有入账凭证,也没有签收单,想要证明自己生育前的真实工资标准真是难上加难。
关键时刻,李某又一次想到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于是再次登门求助。这次,工作室为李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帮她代理仲裁开庭,并建议她找出之前和公司的邮件、短信、微信、QQ等记录,看其中是否有就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进行沟通的内容。
经过耐心寻找,李某发现自己曾经在公司内部聊天软件中和公司人事谈起过自己的工资标准问题,在微信中找到了公司发给她的某个月的工资计算标准的图片,还在手机里找到了几张工资单的照片,另外发现有两三个月的工资公司是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到李某。这些证据,如果单凭其中任何一项,想要证明她的实际工资标准都有难度,但综合在一起可以相互印证,时间、金额也能够一一对应。
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庭审中,虽然公司一口咬定李某的工资只有2300元,且拿出公司转账记录予以佐证,但对于李某提交的一系列证据都未能做出有说服力的反驳,因此最终李某月工资15000元的主张得到了认可,李某要求公司补足生育生活津贴差额近5万元的诉求得到了支持。此后,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工作室继续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代理诉讼。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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