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有法律学者指出,通过主动添加微信陌生人好友的行为进行的诈骗,属于新型的电信诈骗行为。面对庞大的微信群体,用户头像和朋友圈内容往往成为了身份信息的标志物,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个空子,通过兜售朋友圈素材和沟通套路来获取利益,形成了互联网黑色产业链。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多地出现的微信陌生人主动加好友的支教骗捐案例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微信头像都是形象较好的女性照片,朋友圈里晒出的图片也较为丰富,既有生活场景的照片,也有类似自拍的图片,如此精心的伪装,让受害人很难辨别真伪。而记者在一些网购平台发现,微信朋友圈素材公然成为了商品进行售卖,只需要极低的成本就可以虚构一个微信朋友圈空间。
记者在淘宝输入“生活照”便出现大量商家的售卖信息,有的成交量超过一百多例。在一个名为“夜游网络”的店铺,“生活照套图”的商品标价8块6毛钱,该商家称图片包括“性感、真实、社交、朋友圈”等。记者在询问可否在微信朋友圈使用后,对方表示很对口,并称一共有三千多张的图片。记者在支付后对方发来了下载链接,记者发现数千张图片被细分为“朋友圈”、“生活照”、“头像和背景图”,甚至还包括了网名。
一个名为“中国好素材”的网店,直接把“微信素材”作为商品的名称,兜售女性生活套图,在该商品介绍中甚至打出“带朋友圈发布话术”的广告。在一些网络二手交易平台记者也发现,朋友圈套图也被作为商品进行交易。
有法律学者就指出,互联网电商平台中存在的大量个人肖像被出售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而通过冒充他人身份构建社交圈从而进行骗捐、索取钱财的行为,也涉嫌构成诈骗。
根据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学者就指出,互联网平台应该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并畅通举报通道,通过后台实名的机制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的诈骗行为及时进行跟进、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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