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以新法为标准的本市广告预监测结果,至今已发现560条(次)广告违反了新《广告法》的18个新增条款。其中,近六成广告违法使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包括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记者了解到,与修订前相比,新《广告法》有十大变化:新增和补充完善广告准则,完善广告代言制度,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完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广告规范,增加互联网广告规范,明确虚假广告界定标准,严格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发布行为规范,加重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承担,强化广告监管职权和责任,新增广告行业组织职责和公益广告规定内容。
其中,广告代言制度的建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新法明确规定了禁止广告代言的几类商品和服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均在其列,还规定了代言广告必须依据事实,代言人不得代言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未接受过的服务,实际上进一步扩大了禁止代言的范围。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是新《广告法》的一大亮点,例如不能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做广告;不满十周岁的小朋友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的广告,这意味着适用一岁以下婴儿的各种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都不能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
新《广告法》较大幅度加重了违法广告的法律责任,对计算广告费用的处罚倍数由原来最高5倍增加到最高10倍,有些情况下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最高处罚金额可达200万元。除了缴纳罚金,违法企业还可能面临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被强制退出市场的处罚。此外,广告代言人也将因虚假违法广告面临最高相当于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没款,还可能被禁止代言长达三年,以及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明星们可不能再任性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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