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市检察院三分院近日对一起涉嫌侵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案提起公诉,涉案金额高达3500多万元,系近十年来全市此类案件中最高。这是记者在市检三分院和市法学会昨天召开的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
八项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昨天,三分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八项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办案机制,将民事办案理念借鉴至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会上,三分院还聘请了7名专家作为知识产权特邀检察官助理,让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案件办理中,运用其专门知识,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
内外勾结违法保密约定
三分院同时披露了一起近日公诉的涉嫌侵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案。被害单位西能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了物理膨胀微球技术配方。全球仅有5家企业拥有该水准技术,西能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
经查明,2013年3月,西能公司与被告单位泰州市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协议》,约定2013年3月至2016年3月泰州市某公司为西能公司代加工生产微球,西能公司提供部分原料混合物和工艺流程,泰州市某公司再加工成微球成品,最后由西能公司对外销售。合同执行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泰州某公司不得自行检测、研发微球技术信息,不得生产销售相同或近似的微球。
2015年11月,泰州市某公司由被告人顾某某负责、被告人王某某具体执行微球研发。
同时,联合西能公司原销售副总经理被告人陈某某,由陈某某将从西能公司获得的部分微球技术信息私自披露给王某某,供其研发使用并自行生产销售微球。陈某某还违反保密约定,向4家原西能公司客户销售微球。
经审计,泰州市某公司自行生产、销售微球1001.25吨,销售金额4187万余元,获利2400万余元;三名被告人租借他人加工生产的微球452.95吨,销售金额2431万余元,获利1144万余元。案发时,上海市公安局查获尚未销售的微球合计125.46吨。
被告人有赔偿意愿
该案涉案金额系近十年来全市此类案件中最高,又是一起罕见的既侵犯技术信息又侵犯经营信息的“双密”案件。但在认定商业秘密的密点、商业秘密损失数额的计算方式和依据均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可以参照,办案难度高。
三分院从立案之初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多次听取被害单位意见,综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考量最大限度保障被告单位与被害单位西能公司的新合作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积极促成被告单位、被告人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谅解,弥补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截止目前,被告单位和被告人顾某某已分别赔偿西能公司部分损失,获得西能公司谅解。另外两名被告人也表达了赔偿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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