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9月21日8时30分许,738路公交车在南京西路陕西北路路口撞倒路人,造成2死1伤的事故。昨日下午,738路公交所属巴士三汽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本市公交企业交通安全警示约谈会上表示,事发时驾驶员钱某错把电门(新能源车)当刹车。目前,涉事的738路公交司机钱某、955路公交邱某均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静安交警支队通报:今年9月21日8时33分许,钱某驾驶牌号为“沪DP0586”的公交738路大客车沿陕西北路由北向南驶至南京西路北约30米处,在右起第一根机动车道内停车上下客,适有邱某驾驶牌号为“沪A33785D”的公交955路新能源公交车同向行驶至钱某所驾车辆左侧,未紧靠公交站点,在第二根机动车道内停车上下客,三名行人(两女一男)在途经738路车头前方时,钱某驾车起步,撞倒三名行人,事故致二名女性行人死亡,一名男性行人受伤。事发后,邱某未停车报警,驾驶955路公交车驶离事故现场。
据了解,事发时肇事的738路公交驾驶员钱某靠站后,拉手刹停车,但未挂空挡。35秒后松开手刹,车辆起步行驶,此后11秒,车辆处于加速状态。期间,起步后约1秒,车辆碰撞行人,驾驶员并未采取制动措施。碰撞行人约10秒后,车辆开始制动,约1秒后,车辆停止。
对于此次事故,738路公交车所属巴士三汽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时驾驶员钱某错把电门(新能源车)当刹车,才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而此前,涉事司机自称因刹车故障导致撞倒行人。
第二车道违章停车和压死行人责任谁大?
崇明商家网表示:上述文中表述怎么看着感觉738责任大,但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相信就未必了,首先,第二车道放客下车本身就不应该存在,难道公交公司没相关安全培训?怎么看都属于违章操作,进站时应该等候前车,跟随在后面再驶入第一车道的车站旁,平时也不见公交司机愿意多等候一下乘客,很多乘客就差几步路已经示意需要上车,往往睬都不睬乘客,怎么下客时就这么不遵循规章着急放客了。另外,即便738路司机存在操作不当,那也应该算是慌乱所致,当然在发车前没做到注意四周是存在责任,但如果955路不违章在先,相信就不会出现如此惨重的代价。虽说最终都是由公交公司赔偿,但是分清主次责任非常应该,具体典型教育意义,以往相同的行人车头前穿马路伤亡案例也一直存在,所以本案应该正面去还原问题,才能对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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