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既非娱乐明星,也不是业界大佬,只因会计专业人士的职业身份,姓名竟然屡遭盗用,沈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变身200余家企业财务负责人。这样的“被任职”却令沈女士忧心忡忡,一旦自己“担任”财务负责人的企业存在违法劣迹将会给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近日,沈女士起诉其中一家公司的姓名权纠纷上诉案得到了法院支持。
莫名“兼职”数百家企业
早在2004年,沈女士便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一直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但就在这两年,沈女士常接到税务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的电话,而且她在办理申领发票等工作时常常受阻。沈女士很疑惑,自己所在的公司以及自己从事的工作从未有不当行为,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2017年8月,沈女士向税务机关申请信息公开,查到的结果让沈女士大吃一惊,竟有200余家企业赫然将沈女士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税务机关正是多次发现将沈女士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企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所以将所有登记沈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的企业列入了高风险名单,并开始对这些企业进行风险排查。虽然税务机关并未对沈女士个人作出处罚,也未将其列入税收高风险名单,但沈女士对这样“被代言”为200余家企业财务负责人却深感忧虑。于是,沈女士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路。
盗名企业需赔偿损失
200余家企业想要一一取得联系并非易事,经过几番查找,沈女士联系上了包括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在内的30余家企业,并将这30余家企业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文化传播公司的案件一审中,沈女士请求该文化传播公司变更企业财务负责人信息以及在市级报纸上进行书面道歉;同时赔偿沈女士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5万元。但一审法院并未完全支持沈女士的诉请,于是提起上诉。
上海一中院经查实发现,税务机关在排查违法风险过程中,沈女士的姓名与企业的关联性是一个主要线索,所以税务机关才对沈女士的相关税务工作予以重点关注和细致核查,因此使得沈女士的工作效率降低或业务受阻,产生了一定财产损失。依据该文化传播公司盗名总期限为25个月,判定文化传播公司赔付沈女士财产损失及律师费共计2583元,同时驳回沈女士其余诉请。
据了解,该案判决后,向上海一中院提出上诉的同批案件的其余20家企业自愿与沈女士达成调解,并开始主动履行,沈女士也获得相应赔偿,后续诉讼仍在进行中。
防止中介盗用财务姓名
本案主审法官李兴表示,财务负责人是税务登记中的必要主体,且需要接受税务机构的联络监管。在现有制度规范和市场环境下,许多小微企业成立初期经营收入较少,不具备设置专门会计机构或人员的条件,会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办。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后,需在征得相应会计人员同意后,将其登记为企业财务负责人,但许多中介机构为自身“便利”盗用财务姓名。
因此,企业在委托中介机构时需谨慎核实相关信息,以免“全权放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个人要强化自身信息、证件的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将个人信息告知他人或授权给第三方,以免信息泄露、盗用,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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