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冰雪奇缘》是2013年迪士尼公司出品并大获成功的动画电影,印有艾莎公主(Elsa)、安娜公主(Anna)、雪宝(Olaf)卡通形象的迪士尼背包、文具盒等文创产品在儿童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3名被告人和1家被告单位未经迪士尼公司的授权,生产印有《冰雪奇缘》上述卡通形象的拉杆箱,并通过在淘宝网、天猫网开设的网店对外销售,上海三中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予以惩处。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他人生产并通过自有网店销售侵犯著作权的商品,数量达2967个,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孙某、被告单位松贤公司、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受他人委托共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拉杆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鉴于本案的犯罪事实、数额、情节等,上海三中院对3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松贤箱包配件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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