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是骗与被骗,还是骗与反骗?奉贤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局中局骗中骗”案件,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证人全部被检方提起公诉并最终获刑。
一个虚假的拆迁项目
2016年6月下旬,涂某在丰某介绍下认识了吴某。吴某称其小舅子是黄浦区塘家湾地块的拆迁办主任,只要涂某愿意出15万元好处费,就可以获得这个项目。
2016年7月29日,吴某叫来了自称是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曾某、李某跟涂某详谈。签合同时,李某称“工程是托关系拉来的,不好去单位签合同,影响不好。”随后,吴某在《合同书》和《进场通知书》上盖了“上海新黄浦永业房地产动迁办”的公章。
当吴某三番五次索要15万元好处费时,涂某一直以“凑不到钱”为由拖延。当涂某再一次去塘家湾察看时,发现已经有人在拆迁了。涂某明白自己被骗,立刻报警。
精心构思证据链
经查,塘家湾拆迁项目是由黄浦区建交委公开招标,由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曾某、李某、吴某使用的公章“上海新黄浦永业房地产动迁办”并不存在,出具的《合同书》、《进场通知书》也是漏洞百出。
涂某声称自己给吴某、李某、曾某的15万元好处费是向前妻刘某借了3万、向前妻的哥哥借了12万凑的。涂某在面对询问时,声泪俱下地说,“我当时要求吴某签个收条,吴某说好处费不用签,就没签。”
在案件办理期间,涂某前妻刘某多次打110表示,“我们是离婚了,但我想让他做好这个项目多赚点钱,多给孩子点生活费,才问哥哥借的”。中间人丰某也证明他亲眼看见涂某将15万元给了3人。
人证物证俱在,并形成了完整证据链。2017年5月11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李某、吴某提起公诉。
法庭上露出马脚
2018年3月,在开庭审理期间,证人丰某拒绝出庭作证,只有涂某前妻刘某作证。情急之下,涂某当庭指证丰某以作出对涂某有利的证言为要挟,向其索要75000元作证费,“因为没给他钱,他就没来”。
为查明真相,奉贤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由此揭开了层层真相。
原来,这一切都是丰某、涂某、刘某事先预谋好的。
丰某供述,为了收取涂某75000元好处费,故意配合刘某谎称亲眼看见吴某3人收取了涂某15万元的好处费;同时,在曾某、李某、吴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即将开庭之际,因法庭通知丰某到庭作证,丰某又以出庭作证资格和提供偏向于吴某等3人的供词为要挟,向吴某敲诈勒索3万元,但并未得手。
在开庭前一个星期左右,吴某(因病取保候审)接到了丰某电话,其称“只要你愿意给我3万元,我就出庭推翻以前的伪证”。吴某表示没有钱,丰某威胁“那就法庭上见。”
由于丰某没有收到涂某承诺的75000元,就没有出庭作证,庭审结束后,丰某打电话给吴某“开庭我没去,算是帮你的忙了,我的事你千万要搞好”。吴某还是说没有钱。丰某就发火说:“那你就别怪我了。”
丰某多次以作出偏向于吴某的证言为要挟,意图胁迫被害人交出财物。2018年6月29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其提起公诉。
6名当事人全部获刑
原来,涂某早就发现吴某3人是骗子了。
涂某在被曾某、李某、吴某骗吃骗喝数千元后,发现这个拆迁工程并不存在,由此产生了以骗制骗的报复手段。涂某与丰某预谋后,报警称被骗了15万元,指使丰某作伪证,同时又指使其前妻刘某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言,意图构陷曾某、吴某、李某3人。
最终,法院以伪证罪判处丰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涂某有期徒刑一年;以伪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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