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在崇明农村,以前很多人都会用电瓶捕鱼,如今由于大多数年轻人到市区工作,于是,也不怎么知道还是否会有人用电网来捕捞,不过,如今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提醒大家不要再使用电网来捕鱼了。
在崇明,钓鱼捕鱼,人们认为这是“开心”的行为(无聊找事做),但这种“开心”如今会带来牢狱之灾哦。
近日,长江内1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4艘摩托艇被查获,警方最终将这个用电捕鱼方式,在长江上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团伙彻底打掉。在对这个团伙使用的电捕鱼工具进行鉴定时,警方发现,电捕鱼工具放电时破坏力非常大,让人触目惊心。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煜:经过鉴定发现他们的一套设备的过电面积有多少呢?是一个篮球场的面积。他们所采用的导线也不是普通的电捕鱼那种十几米长的,自己带的那种导线,导线最长的有八十米,一般垂到江中,他的导线是直接垂到江底的,那么篮球场的面积再乘以三四十米的深度,这个体积就非常可怕了。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副局长 陈洋: 所到之处,这个鱼啊,无一幸免。他捞的这个鱼只是小部分的,大部分的这个鱼,被电死沉在水里面,或者在水中。他捞走的只仅仅是一小部分,而且呢,它只捞大鱼不捞小鱼。
据警方介绍,电捕鱼的危害性极大,尤其是使用如此大功率的放电设备,其后果不仅是对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而且还可能影响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陈洋: 从渔业专家给我们介绍来看,就是被电过的鱼,即使鱼没有死,它也永远失去了繁殖的能力,不可能就是再能繁殖了。小的鱼电死了,有的鱼是电死以后沉到江底,沉到江底以后,死鱼沉到江底时间长了就腐败,污染水体。应该讲,这种行为它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电捕鱼危害性 6人因非法捕捞获刑
正是由于电捕鱼具有如此大的危害性,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这种方式进行捕捞作业,本案中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胡斌兵:像他们这种行为是违反了我们国家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在禁渔期,并且使用了禁用的捕捞方式,对水产品进行了一个非法捕捞,这个情节比较严重,因此构成了非法捕捞罪。按照我国的刑法,一般是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目前,被抓获的12名犯罪嫌疑人中,已经有6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2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而除此之外,鉴于这个犯罪团伙的非法捕捞行为已经给长江的渔业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检察机关还对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煜:简单的说你的行为伤害了生态环境的资源,那么我们必须让你进行赔偿,用于修复你伤害的这些生态环境,生物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等等。
6人被判赔偿渔业资源补偿费1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6名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被告人,赔偿渔业资源补偿费共计18万余元,用于支付长江南京段水域渔业资源的修复费用。办案的法官告诉我们,这是他所在法院判决的第一起涉及此类公益诉讼的案件。在他看来,这样的判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胡斌兵:这种案件判完以后,不仅在刑事上,而且在民事上对他们进行了一个很重的处罚以后,他们可能会平衡了这个利益之后,可能会杜绝,至少是减少这种案件的再发生。第二个也是起到的一个恢复环境,保护环境的一个作用。
崇明商家网表示:电网捕鱼除了危害生态,事实上,也容易触电身亡,所以这个法律还是有必要的,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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