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公司说职工工作有疏漏,便扣了职工当月全部工资,而职工吴女士觉得十分冤枉,日前,她前来报社寻求帮助。
据吴女士反映,她在郊区的一家制造公司做保洁工。因为公司面积比较大,她和几个同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包干区。转眼她在厂里做了快六年,最近老板对工厂的环境整洁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尽管保洁工们工作十分卖力,还是偶尔会因为老板这样或那样的不满而被扣工资。本身大家工资都很低,再扣个50、100元的,大家都很心疼,但为了工作,也就忍了。可是,最近的一次扣罚却让她吃不消了。那天,她结束了上午的清理工作后,因为身体不太舒服便到休息室休息,快到中午时,组长急匆匆找到她,说她的包干区域很脏,要她赶快去清扫。她赶到自己的包干区,发现早上已经收拾干净的地上散落着塑料纸、碎木条等杂物,便立即着手清理。原本以为这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几天后组长告诉她,对于她这次未及时清理包干区,老板说要重罚,让她有个思想准备。她想大不了罚款翻个倍,谁料到了发薪日,她发现自己分文工资未得。她便去找组长,组长说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是老板定的,说这样才能以儆效尤。组长还告诉她,那天老板正好开车经过她的包干区,有杂物划伤了老板的车子,所以老板很生气。这样的处罚让吴女士感到既重又冤,因为公司规定早晚各打扫一次,如有需要根据组长安排再干活,自己都是按规定操作的,怎么就出现了那么多杂物?后来她得知,那些杂物是外来送货车辆卸货后留下的包装垃圾,并非她上午清扫不到位。但老板不管这么多,坚持认为,在她的包干区出现问题就是她的责任,至少说明她的工作有疏漏,没有及时巡查。还说扣工资算轻的,开除也不过分,这下吴女士不知所措了。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有限公司董兆华表示,吴女士单位的做法有错。一是不能扣除全月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就算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处罚不规范。奖惩制度是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但必须合法合规。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也就是说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要公示或者告知职工。公司该如何处理吴女士?首先要确认吴女士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责任,然后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做出处理,不能畸高畸轻,更不能老板怎么说就怎么扣。
董兆华建议吴女士与公司交涉,如果公司拒不改正,可以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