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房租月付”“0利率”……面对蛋壳公寓给出的如此优惠条件,租房用户不禁心动。
不过,如此优惠条件的背后,却让许多用户产生了些许担忧。上海的徐慧(化名)表示,原本以为房租是“押一付一”的支付方式,没想到却是分期贷款,“幸亏我临时有事最终选择不租,否则,岂不是莫名其妙贷了一年的款”。
名为“押一付一” 实为按月还款
蛋壳公寓官网显示,其是紫梧桐(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高端白领公寓品牌。紫梧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依托“互联网+房产+金融”的发展模式,是一家以数据驱动的居住服务平台。2016年3月,公司完成A+轮融资,获数千万美元投资。
徐慧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有去杭州工作的计划,1月11日,她通过蛋壳公寓租下了一间房,让她不满的是,工作人员一直催促她快点签合同,还提出具体条款在签完之后再看就好。
无奈之下,徐慧只得签好合同,并准备按照“押一付一”的方式支付房租。此时,徐慧发现,“押一付一”是有其他条件的:她需再和“会分期”房租分期平台签订一份合同去申请贷款,相当于这个平台为她支付房租,而她每月把房租打给“会分期”平台。
公开资料显示,“会分期”是一家租房分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功能是通过租房“押一付一”打破传统的押一付三、押一付六的交租模式,通过替租客向房东垫付房租,租客按月还款的方式,让租客实现按月支付房租。
这让徐慧有些担心:“从蛋壳公寓租的房子,却把房租交给第三方平台,还是以还贷的形式,万一提前终止租住,这笔贷款又该怎么办?”于是,次日徐慧在办理贷款前,便与蛋壳公寓解除租房合同。
1月19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用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蛋壳公寓工作人员以“五分钟房子就没了”催促她交付500元订金,后来签订合同的时候却发现“押一付一”实为按月还款,因为担心其中可能存在未知风险,就没有继续租房。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徐慧的遭遇并非个例,2017年12月5日,微博用户“左左_椰风海韵”发帖称,“蛋壳公寓销售不提前告知一月一付其实是贷款分期付,签合同时发现莫名其妙多了好几万元的贷款。”2017年6月,也有用户称自己遇到了类似的遭遇,并引起了相关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为了进一步了解蛋壳公寓的租房模式,1月19日,法治周末记者致电蛋壳公寓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押一付一”确实是以还贷的方式收取房租:“会分期”按照合约的期限向平台支付房租,然后由租客每月按时还贷,但是并不会额外产生任何利息,而且,一旦用户交不起房租,只是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并不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任何影响。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蛋壳公寓的官方网站上,常见问题中对于分期月付的解释是:“蛋壳为了解决现有租房市场的痛点,为了广大消费者得到更好的服务,特推出‘分期月付’,用户可选择按月支付的方式来缴纳房租,享受更便捷的租房生活。”但其中,并未明确提及“分期月付”需要办理贷款,并以还贷的方式缴纳房租。
租房+贷款:需事先明确告知用户风险
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有多家提供房租月付的平台,定位于“房产+金融+互联网公司”,以租房分期的形式打破传统房屋租赁市场的“押一付三”模式。租房分期平台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平台仅提供分期服务,不提供房源,比如会分期、趣租等,用户需要寻找房源,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后,再凭合同到平台上申请租金分期;另一种是平台提供房源,用户只需在现有房源中挑选,即可通过平台实现“押一付一”,如房司令等。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向海龙认为,以分期还贷的方式来缴纳房租,是房屋租赁中介在租房服务中捆绑金融服务的成果,这需要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如果租客愿意接受该方式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同时,平台在签订合约前做到了充分告知、尊重用客的选择权,那么也无可厚非。
向海龙建议,租客与平台签订合约前,应该明确约定由贷款平台代租客向房屋租赁平台支付租金,然后由租客按时向贷款平台还款,同时要格外注意租房主合同与还款合同的期限、解约方式是否一致,避免出现在解除租赁合同后,还需按约还款。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表示,现实中,一些房屋租赁平台甚至不告知租客,房租月付的前提是贷款,出现了平台与租客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此外,通过中介平台租赁房屋,房主一般不会直接参与其中,而中介平台使用租客的信息办理贷款后却能收到一定租金,一旦中介未按时向房主支付租金、甚至跑路时,租客不仅会面临着“房财两空”的风险,而且还需继续还贷。
乔聪军认为,目前,在签订租房分期合约时,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平台甚至存在诱导、诈骗的可能性,因此,租客最好要求房主参与其中,在平台做到真实告知、多方主体知情的情况下,再去签订租房合同。
三方合同签署存隐患并不安全
崇明商家网提示:签涉三方合同时,通常会埋下隐患,事实上等同于中介方让消费者与供应服务方签署不透明协议,一旦中介方推责或跑路,消费者就必须履行与供应服务方的第三方合约,而产生问题则一般不是小问题,而消费者和供应服务方就都成了受害方。最现实的例子:作为中介的手机店让消费者签一份免费手机合同,看似能占便宜,但是合约可能需要2年捆绑履行,消费者手机一旦不慎遗失或人为不能保修,又或手机店倒闭跑路不能维修,那么消费者还是必须履行2年和电讯公司这个第三方服务供应公司的协议合同。所以本案中租客签署的合同其实是直接与小额贷款公司的,一旦蛋壳公寓出现运营不佳时,或申请倒闭又或跑路的话,后续的合约还是需要租客承担的,另外,蛋壳公寓既然可以实行押一付一制度,又何必让小贷公司做第三方担保,显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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