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吴先生问:我帮老板正在筹备一家公司,说好的工资却迟迟没有拿到。我听人说,因为公司还没有正式成立,所以我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这样吗?
答: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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