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女大学生竟然以介绍工作为名将他人骗至传销窝点,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劳动报记者了解到,昨天,涉嫌非法拘禁被上网通缉的在逃人员戴某,被上海铁路公安处杨浦站派出所民警查获。
2015年戴某大学毕业,家境贫寒的她一直有着一日暴富的“发财梦”。一天,一网友告诉她,自己在安徽开了个贸易公司,月收入能上万,还缺人手。戴某刚毕业在老家打工一个月也就两千余元收入,况且自己又是学商贸专业的,几经考虑后她毅然把老家工作辞了,满怀期望来到这家贸易公司。在缴纳了1000余元上线款后,戴某成为了C级领导。对于一直想当领导的她来说,不禁暗自窃喜,认为这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平台。
接下来,戴某接受所谓培训,做起了网络营销。“讲师”告诉她只要她可以将产品卖给别人或带人上线,就可以从中抽成。做传销是要靠“毅力”,需要发扬“软磨硬泡”的精神和施展“硬”功夫,这样才能挣大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于是,戴某按照“讲师”传授的方法,以未成年人和大学生为目标,通过网聊将他们骗至公司,与“营销主任”和“讲师”们一起日夜不停地看着他们,逼其听课、购买产品、缴纳会费、拉亲朋入伙。据悉,其还锁窗关门、限制通信,甚至连“学员”上厕所、睡觉都会看着。就这样,为了牟利采取非法拘禁手段,戴某及相关团伙人员逼迫了11名新成员缴纳会费或发展新成员。
据悉,该“贸易公司”其实就是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窝点。而该传销网点分工明确,各有职位。“大主任”,即传销网点的总负责人;“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管家”,负责后勤工作并参与看管新成员;“讲师”负责看管新成员或者给新成员讲课;“老板”,参与看管新成员。戴某现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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