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李华是一名加拿大裔的外国留学生,在上海某高校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今年已经是研究生三年级了,在上海生活学习了三年多,他十分喜欢中国,喜欢上海,所以还给自己取了“李华”这个中文名字,更想自己能在毕业之后在上海继续工作。听说上海市最近还发布了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文件,特别是对外国留学上留在上海工作出台了新政策,李华来到了本市的外国人就业中心咨询相关事宜。那么对于像李华这样的外国留学生,如果要留在上海工作,如何才能便捷地获得工作许可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教育部关于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在华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的政策之后,本市就吸引在华外籍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智力资源,为外籍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工作提供便利又有什么新的举措呢?笔者借本文来为广大读者朋友们做个介绍。
一、本市单位雇佣三类外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新政。
2017年6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办理工作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就对三大类外籍高校毕业生来沪工作办理工作许可的便利措施做出了规定:
1、外国留学生。具体指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双自”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二是在中国境内高校(非上海地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2、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具体指两种情况:一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拟应聘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的优秀外籍毕业生;二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籍毕业生。
3、外籍博士后。具体指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青年人才。
对于上述人才的,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按新政办理工作许可:(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相应的学历与学位以及专业技能;(三)在校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四)无犯罪记录;(五)毕业一年以内;(六)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且该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及依法开展活动。外籍高校毕业生从事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薪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享受新政需注意的其他问题。
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条件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应向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或其依法授权的区政府外国人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或其依法授权的区政府外国人才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留学生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证件转换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应按规定办理Z字签证,入境后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C类),并应当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居留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外籍博士后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
在享受上述新政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一)在上海就业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外国人工作证的有效期首次只能为1年;(二)聘用外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满,用人单位拟继续聘用的,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继续聘用,期限不超过5年;(三)外籍高校毕业生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低于意向薪酬应付税额或用人单位拟给予其的薪酬低于规定标准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予延期;(四)外籍高校毕业生在沪就业实行配额管理。
网友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