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徐家汇公园可爱的黑天鹅竟然成为了下酒菜,这一消息曾让很多市民感到愤慨。昨天上午,徐汇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4月20日凌晨1时20分许,周某某等人至徐家汇公园湖中捉鱼,看到保安巡逻后准备离开时,周某某在湖岸边伺机窃得一只该公园饲养的黑天鹅逃离现场。黑天鹅在被其携带回暂住处过程中死亡,后被周某某烹饪食用及抛弃。
公安机关按照程序,于5月5日委托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上海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对涉案黑天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为涉案黑天鹅不属于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范围。同时,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上述黑天鹅也不在附录中。最终,鉴定结论认为涉案黑天鹅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根据物价部门的认定结论,按照市场法参照物品市场价格估算,最终得出该黑天鹅价值166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承办法官朱锡伟表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黑天鹅是否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事发之后,曾有报道指出黑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此公安机关提交专业机构进行了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以及查阅相关法律、公约,黑天鹅并不在列。因此,本案无法依据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量刑,而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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