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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小时工的社保费该公司付还是自己?

2017-07-30 16:00    发布者:张佶    回复:0    浏览: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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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7年5月,小汪与上海一文化配送有限公司签订了《兼职服务协议书》,双方明确约定,小汪为公司的非全日制配送人员。

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2017年5月,小汪与上海一文化配送有限公司签订了《兼职服务协议书》,双方明确约定,小汪为公司的非全日制配送人员,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2时,原则上,小汪每日的兼职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双方就劳动报酬约定为按不低于20元/小时的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小汪每天都兢兢业业干着这份工作,公司也一直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小汪发放工资待遇。但最近几天,小汪却感到干得非常不是滋味。原来,小汪最近经常要去就医配药,但他目前并没有医保待遇。来到公司询问,公司以其是非全日制职工,用人单位非必须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为由,拒绝为其缴纳医保。小汪又向社区的劳动保障援助工作人员了解,被告知单位的说法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像小汪这样的非全日制工作者,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在街道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小汪打听下来,即使按照最低的基数缴纳,每个月的费用也不少。此时,又有朋友告诉小王,其工资按20元/小时的标准,已经是本市非全日制的最低工资标准了。按照本市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剔除社会保险费用,也就是20元/小时的标准,也应当不含社会保险费,小汪有权在20元/小时的标准之外,再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比例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那这样的说法对吗?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究竟应当按什么样的标准呢?本市用人单位若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非全日制职工的薪酬,是否还要另行支付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呢?本文就此问题,来为广大读者朋友们做个介绍。

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该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因此,按照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并不强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而是由本人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二、用人单位按最低非全日制工资标准计发劳动者收入,已考虑到社保费因素。

就本文案例中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本市用人单位按最低非全日制工资标准计发劳动者收入,是否需要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金额?”让我们先来看一下与此相关的两个规定:

1、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改文件的第八条指出:“……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目前应当按照21.75计算】÷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2、本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其中第二点明确:“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为20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由于本市的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中,一直是不含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在计算本市小时最低工资若按此标准计算,那么本市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也不包括个人和单位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与本市近年来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口径相一致。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向非全日制劳动者发放最低小时工资后,是否还需再支付其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我们应当分两类情况来看:

一是本市非全日制劳动者已经在工作单位参加了社保,那么用人单位只需按不低20元/小时的约定工资标准向劳动者计发工资即可,不能以再扣除其个人社保缴费部分的名义,使得其实际收入少于20元/小时的标准;

二是本市非全日制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而选择在“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那么按照《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相当于单位参保方式下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据此这些费用也应当有此类劳动者全额承担,用人单位无需额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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