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上海昨天发布今夏第7个高温橙色预警,第12个高温日不请自来。根据上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官方微信最新消息,未来10天还将持续高温,极端最高气温可达40℃左右。一旦超过40℃,对于部分职工来说,意味着可以停工照样拿工资!劳动报微信日前发布《降温?没戏!要一直热热热热下去!热到不上班照拿工资》,对此进行解读。
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停止露天作业
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总于2012年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提出明确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时,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并纳入工资总额。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劳动者认为停工就等于放假,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单位可以把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对调;也可以是仅仅停止露天作业,安排原来露天作业的职工进行培训,或改为室内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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