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陈小姐与朋友约在酒吧喝酒聊天,期间,微醺状态的陈小姐在洗手间发生悲剧。洗手台上临时放置的烛台引燃陈小姐长发,导致其面部严重烧伤。事后,酒吧方认为陈小姐头发上涂有易燃的护发精油加之醉酒才导致事故,因而拒绝赔偿。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酒吧负主要责任,应赔偿陈小姐10.74万元,而陈小姐当时醉酒且延误救治存在一定过失,应自担部分责任。
陈小姐毕业于沪上一所知名高校医学院,在一家三甲医院实习。2016年2月6日晚,陈小姐与好友相约去一家酒吧放松。当晚11点左右,酒过数巡的陈小姐起身赴厕所,不料,没过多久传来尖叫声。陈小姐站在厕所门口,头发上已燃起火焰。陈小姐的朋友和店员赶忙跑去帮忙,用水浇灭了火,陈小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好端端的头发为何会被点燃?原来,当天酒吧厕所的照明灯发生故障,店方临时在洗手台边点了一支蜡烛照明。而正是这支蜡烛,点燃了陈小姐的长发,酿成悲剧。
此后,陈小姐接受多次住院治疗,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她遭受身体上的痛苦,头面部烧伤后留下的疤痕,也让昔日拥有漂亮容颜的陈小姐承受着巨大精神负担。而酒吧方面对理赔问题的消极态度更是让陈小姐心寒。
在首期治疗结束后,陈小姐将酒吧诉至法院,提出了包括已发生的医疗费等在内共计17万余元的赔偿请求。陈小姐认为,事故发生源于酒吧在厕所放置明火,且未进行警示,蜡烛正好是消费者弯腰低头的位置,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酒吧方辩称,烛台位置在镜子正下方,水龙头旁边,放置是安全的。烛台本身火较弱,损害发生的主因是陈小姐涂了易燃的护发精油,并处于醉酒状态。另外,救护车到场后,陈小姐拒绝前往医院,延误治疗,对损害的扩大具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酒吧经营者理应在相关电力照明设施存在瑕疵的情况下,提供安全、妥适的照明替代。同时,酒吧经营者应对顾客醉酒等风险情形有充分的预判与安全警惕。本案中,酒吧在厕所洗手台上直接放置蜡烛用于照明,忽视了明火对周边环境的危害性,其对经营的安全风险与隐患认知存在明显不足,主观过错较大,依法应承担主要责任。至于酒吧所辩称的发胶引发事故,因涂抹发胶与损害后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对此主张,法院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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