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为拿回个人投资理财损失,策划在南京东路“维权”扩大社会影响,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6月7日,上海市二中院依法对4人做出二审判决,分别判处8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去年9月中旬,柯某、徐某等四人为达到拿回个人投资理财损失的目的,通过在微信群发布通告等方式召集会议,共同策划在南京东路聚集“维权”,并通过喊口号、举标语等方式扩大社会影响。经多次串联、策划,9月24日下午,柯某等四人带头参加南京东路世纪广场聚集活动,在现场号召并聚集逗留人员达数百人,采用举标语、喊口号等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其间拒不服从公安机关劝阻,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阻碍市民正常交通出行,导致世纪广场及周边秩序一度严重混乱。
经上海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柯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于2016年9月28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徐某、钱某、陈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于同年10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柯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徐某、钱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陈某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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