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华大学原副校长江建明、虹口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华东平、上海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园公司)原总经理刘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隐瞒境外存款一案。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间,3名被告人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单独或分别结伙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江建明、刘更受贿数额均为人民币1220万元,华东平受贿数额为人民币1570万元。3名被告人还共同侵吞虹桥东华公司售房款人民币715.75万元。江建明、刘更另共同侵吞东华科技园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1149万余元,还共同挪用东华科技园公司、虹桥东华公司公款共计人民币198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增加注册资本验资或入股等。华东平于2007年3月22日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综合理财账户,未按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截至2016年4月该帐户内共有港元、股票折合人民币275万余元。华东平、刘更于2013年审计调查期间,为掩盖犯罪事实,经共谋,将虹桥东华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全部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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