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60多岁的蔡阿姨与丈夫找到我们,声称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和房产被外甥侵吞,现在已经到了居无定所的地步。
景先生好意关心外甥
蔡阿姨早年去云南插队,与当地人结婚成家。后来因蔡阿姨患病丧失了生育能力,与前夫离婚。回到上海后,蔡阿姨在工作期间与同事景先生走到了一起。
景先生比蔡阿姨小11岁,年少时曾因偷窃被劳教两年。由于景先生是“山上下来的”很难找到对象,当他遇上老实巴交的蔡阿姨时,便擦出了爱情的火花,而且景先生也不嫌弃蔡阿姨不能生育,之后两个人如愿结婚,婚后相亲相爱,日子过得很温馨。
景先生父母早亡,与姐姐相依为命,姐弟俩感情很深。而姐姐却被白血病夺走了生命,临终前,姐姐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景先生,让他把外甥当自己的亲儿子看待。姐姐去世不久后,姐夫重新组成家庭,从此与景先生断了联系。
一天,景先生在路上偶遇姐夫的再婚妻子,才得知姐夫及外甥的情况,出于对外甥的牵挂,景先生与外甥取得了联系,就是这次邂逅把景先生一家拖进深渊。
外甥一再坑骗舅舅钱款
当时姐夫已因患忧郁症上吊自杀了,外甥也成了家。由于外甥的媳妇与后妈关系不和,经常吵架,于是后妈将房子卖了,与外甥结清遗产。如果外甥户口不迁出,售房款就拿不到,这样外甥就提出落户到舅舅处。
开始景先生有点犹豫,但在外甥的一再央求下,念在姐姐的情分上,想到自己膝下无子,今后外甥可以为自己养老送终,景先生就瞒着妻子把外甥的户口落到自己家。妻子得知此事后十分不满,常为此事与景先生吵架。
其实外甥是个浪荡子,与后母分家后,也与妻子离了婚,孩子归女方,只身一人在网吧混日子。景先生曾为了领取赠品,办了两张信用卡。一次外甥找景先生借钱,景先生不想去动用存款,就把两张信用卡给了他,并叮嘱要记得还款。结果外甥一去无返,直到银行打来催款电话,景先生方知外甥并没有及时还款。因为卡在外甥那里,景先生就把现金交给外甥,让他还款,谁知外甥不仅没有还款,还爆刷了这两张卡。
之后,法院送来传票,景先生才知道外甥已将信用卡透支数万元,而他也只得凑齐钱款,把信用卡注销。不久,外甥告诉景先生,自己在南京谈了一笔不错的生意,回报率很高,需要28万元的投资。天真的景先生又一次相信了外甥,把自己家里仅有的28万元存折交给了外甥。三年后外甥非但分文未赚,还倒欠47万,同时骗景先生说只要还掉47万就可以拿到140万。景先生再一次相信了外甥,将自己与妻子唯一的房子做了抵押,结果可想而知,“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传统赡养观念在作祟
妻子蔡阿姨急火攻心一度精神失常,吵着要讨个说法。我批评了景先生为图日后老有所养一味地纵容外甥,弄得自己居无定所。
我还对外甥所欠之款产生怀疑,事后我们得知景先生交给外甥的钱全部被他挥霍一空,传统的赡养观念害苦了景先生夫妇。
现在景先生用抵押房产剩余的钱款在郊区买了一套简易房,妻子住进了精卫中心治疗。我们在网吧找到了丧魂落魄,身无分文的外甥,并帮他找了一份工作,但愿他能在今后兑现自己的诺言。
调解员律师点评:外甥并无赡养舅舅义务
本次纠纷的产生就是基于景先生对外甥的轻信,在一次、两次被外甥欺骗后,景先生仍未认清外甥的真面目,继续上当,继续对外甥信任有加,最终不仅导致自己和妻子居无定所,而且妻子也因此患病。而这一切又都源于景先生希望外甥能为其养老送终。
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景先生的外甥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赡养景先生的义务。
可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当然,不是说景先生就无法要求外甥为自己养老送终,除了外甥自愿外,景先生可以与外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本次纠纷中,景先生希望外甥为自己养老送终,不应该一味无底线的满足外甥的要求,而是应当在最初时就与外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只有在外甥履行了对景先生的扶养义务后,他才有权按协议的约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样就不会发生景先生后续遇到的一系列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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