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网讯 最近一段东北老太对话拆迁干部的视频火爆了网络,有理有据怒斥部分地区为个人官员谋福利做政绩工程,而滋扰百姓进行一系列的强行拆迁的恶劣行为,这首先应该归咎于国家拆迁法的不完善。
什么样的拆迁法更适合老百姓?
事实上,应该基于更合理的计算公式来进行拆迁补偿,以面积为定数,然后提供同等面积居住条件置换,并给予补助。通俗来说就是,老百姓至少要有一个地方住吧,不能说给你一个房屋价格让你自己再去高价买,那当然是一种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做法,通常市面上房产的价格比拆迁房贵一倍以上,如果分配同样面积的住房置换补偿(可能地段不及原先地址),并能按面积进行生活补贴,那么很多民众自然跟愿意配合国家进行美丽建设了。
正如老太说的“我住的很好,我的房子也不属于危房”,让老太低价拆房,高价再去买房,就是逼死民众,这样的政府真不是“站在人民利益上,也不是为老百姓着想”,着实不是为民众谋福,而是为了贪腐谋私上。
值得表扬的是崇明岛拆迁新规
2017年13号文件,大致内容如下:以人民自愿为前提,自己提出拆迁为主旨,7000元/平米,具体请参看《2017崇明区政府促进农民城镇集中居住政策》。当然虽然还不足以满足所有需求,但至少说,这样的自愿原则也是一种良性方案,缓解了民众的矛盾。
乱拆迁不代表一定能搞好地区
拆了实际还是要造,但事实上没有换来任何真正有利地区经济的,拿崇明岛来说,崇明造了那么多房子,却卖不出去,岛上居民无奈都出岛打工,也就是说你再造再多房子也是用来炒作,并没有实际起到地方发展,崇明就业岗位问题严重缺失,交通闭塞不便,企业倒闭严重,主要还是在于政府没把方向搞好看准,一味生态做幌子和市府一唱一和,时不时伸手问上面要钱,回应是生态不大发展,如今崇明的政绩工程多于实事工程,未来发展还是个未知数。
拆迁除了衡量各方利益外,主要应该以地方基础建设作为发展的重头戏,搞好地区应该是完善就业,人口红利作为参考点。谁不希望俺家乡好,所以应该有一致的“建设美好家园”为目的才是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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