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问:听说有“就业见习”,什么人可参加?
答:就业创业见习是指政府为提升青年就业或创业能力,组织青年到政府确定的见习基地的特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或创业准备活动。见习类型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见习期限一般为1到6个月。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创业见习:年龄在16到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青年;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本市应届离校未就业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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